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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动车过户须知
★ 私人过户私人: 1. 行驶证、养路费、购置费(税)证、车船使用税、保险单; 2. 车辆照片(带车牌、日期)4张、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拓印2套; 3. 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到场; 4. 过户表格; 5. 所办车辆到场验车。
★ 单位过户单位: 1. 行驶证、养路费、购置费(税)证、车船使用税、保险单; 2. 双方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 过户表格(双方盖章)、双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双方单位证明(用于办理养路费、购置费(税)证、营运证等的过户); 4. 车辆照片(带车牌、日期)4张、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拓印2套; 5. 19座(含19座)以下的客车、轿车还须办理定编手续(原车主解除定编、新车主申请定编指标); 6. 所办车辆到场验车。
★ 单位过户私人: 1. 行驶证、养路费、购置费(税)证、车船使用税、保险单; 2.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私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到场; 3. 过户表格(单位盖章)、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单位证明(用于办理养路费、购置费(税)证、营运证等的过户); 4. 车辆照片(带车牌、日期)4张、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拓印2套; 5. 19座(含19座)以下的客车、轿车还须办理定编手续(原车主解除定编、新车主申请定编指标); 6. 所办车辆到场验车。
★ 办理公路局《路费》过户或注销手续所需如下资料:(到所属路费征收站办理) 1. 买卖双方单位证明。 2. 旧车交易市场过户发票及复印一份。 3. 过户后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4. 原车主路费卡或路费本(原车主注消路费的同时请开具注销证明给新车主购买路费使用)。
★ 办理运输局《附加费》转籍及变更手续如下资料: 1. 车辆附加费档案转籍所需资料; 车辆附加费证 买卖双方单位证明、 交易市场发票及交易证明复印件、旧行驶证及附加费复印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籍车辆临时车牌及档案。 2. 市内异动登记(附加费证过户): 车辆附加费证。 双方单位证明。 交易市场发票及交易证明复印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过户后行驶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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