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拟对吴邦权同志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吴邦权,男,汉族,1992年8月28日出生,户籍地址:湖北省赤壁市大桥路1号。2021年2月被赤壁市公安局录用为“一村一辅警”。

2021年11月16日晚,在赤壁一桥,一男孩因与其家人发生争吵后情绪激动准备跳河。吴邦权参加赤马港派出所晚上集中清查行动途中,路过一桥时,发现桥上有许多路人围观。出于职业习惯,他连忙上前,看到一男孩已经翻到了桥栏杆外面准备跳河,情况十分紧急。为避免刺激到男孩,吴邦权立即脱掉警服,装成路人上前与男孩询问交谈,耐心安抚,趁其不备一把将其拉住,再与现场群众一起合力将男孩拖回栏杆里面,仅用1分钟阻止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时,赤马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群众报警后也赶到现场,一起将男孩带回派出所进行心理疏导,并联系男孩家属将其安全领回。

本次公示自2022年1月11日开始至2022年1月18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赤壁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5——5353345,地址:中共赤壁市委政法委(赤壁市河北大道229号),邮编437300。

中共赤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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