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20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省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现将《湖北省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助学贷款受理时间

我省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的起止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原则,切实做好受理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告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申贷,否则将错过贷款受理。

二、规范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流程

一是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受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受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可采取错峰受理、分散受理、预约办理、受理点下沉等方式,避免出现扎堆、排队、拥挤等现象。二是要规范受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受理申请,不得随意增加条件和程序限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三是要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办理现场要备好防暑用品,打印设备、可上网的电脑等,为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一次性办结。四是要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三、提高助学贷款受理服务水平

一是要做好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信息采集和身份认证工作。各县(市区)要采集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贷款办理现场的正面半身合影,并保证影像资料内的双方面部特征清晰。二是要主动适应新的代理结算方式。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要求,今年的新贷代理结算机构由支付宝替换为招商银行,贷款受理流程、系统操作与往年基本一致,请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向借款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为帮助各地熟练掌握新的代理结算流程,国开行省分行和招商银行将于今年7月15日下午开展代理结算机构线上培训,具体时间、议程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有何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资助中心和省分行反馈。

附件:湖北省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要点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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