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触“红线” 男子禁渔期顶风作案被刑拘

每年3月至6月,是长江流域自然水域的禁渔期,陆水湖风景区与长江流域禁渔期同步实施。然而,仍有人受利益驱使,心存侥幸从事非法捕捞。4月7日,崇阳一男子因为禁渔期在陆水湖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赤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3月9日6时50分许,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陆水湖芳世湾村一组拦截装置附近水域涉嫌非法捕捞。渔政执法人员迅速驾驶执法艇抵达现场,发现一男子正驾驶渔船在收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该男子捕捞行为,并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约10.9斤,其中白鱼3.8斤、鲫鱼4.8斤、桂花鱼1.32斤、鲤鱼0.72斤、黄骨鱼0.26斤。经查,非法捕捞人员为崇阳县居民郭某,因心存侥幸进行非法捕捞。随后,执法人员将郭某、暂扣工具及收缴渔获物全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保护自然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3月1日起,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加大巡查频率,多次组织执法艇和人员,对湖面不分昼夜、全天候、全覆盖进行巡查,对非法捕捞“零容忍”,对湖中船舶捕捞、违规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拉网式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并对非法投放的网具进行集中清捞,努力实现禁渔期“湖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湖鱼”的目标。

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渔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鱼类对于减少水华现象发生,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共抓大保护”,自觉遵纪守法,严格落实禁渔期禁捕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及时制止并举报违法捕捞等行为,共同守护赤壁的“母亲湖”。监督举报电话:0715—5367538。

通讯员:王鑫斌 贺雨婷

审核:吕蓉

编辑:刘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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